概况
阿克苏市是阿克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地区党政军和农一师领导机关所在地,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西北边缘。地理坐标为北纬39°30′-41°27′,东经79°39′-82°01′。北靠天山汗腾格里峰,东望塔里木河,西界中吉(吉尔吉斯斯坦)边境天山山地,南邻塔里木盆地。东与新和县毗连,西与乌什县、柯坪县相依,南接阿瓦提县、洛浦县、策勒县,北邻温宿县,中与阿拉尔市相交。城区座落在多浪河畔,距乌鲁木齐市989千米,距喀什市466千米。全市总面积14449.77平方千米,总人口572694人(2003年)。有维吾尔、汉、回、柯尔克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乌孜别克、壮、满、锡伯、布依、土家、苗等30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约占总人口的45%。
地势北高南低。北为河流冲积扇及冲积平原,南部有零散沙丘和湖泊。有阿克苏新大河、老大河及长年不冻的多浪河。市内海拔高度1114.8米。属大陆性暖温带干旱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热量丰富,降水稀少,光照充足,无霜期较长,昼夜温差大,年均气温9.8℃,年均降水62毫米。
历史沿革
阿克苏系维吾尔语,意为“清澈的水”
。1913年置阿克苏县,1983年设市。
汉代,这里为姑墨国地。隋唐时期,为跋禄迦,亦称亟墨,唐高宗显庆三年(658年)置姑墨州,隶属安西都护府。宋时为西辽所辖。元明为蒙古宗王察合台封地,称为阿速。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派军平定准噶尔叛乱,将地名定为阿克苏。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在此设阿克苏办事大臣。光绪三年(1877年)在阿克苏设善后总局。光绪八年以东四城(焉耆、库车、阿克苏、乌什)置阿克苏分巡兵备道,以阿克苏置温宿直隶州。光绪九年(1883年)完成建州工作并修建阿克苏新城,亦称汉称,新城为阿克苏道和温宿直隶州治所。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升温宿直隶州为府,市境为温宿府直辖。本府即今阿克苏市和阿瓦提县的范围。
民国二年(1913年)4月,温宿府本府改置阿克苏县,属阿克苏道。1949年后,隶属阿克苏专区、阿克苏地区。1956年将原县辖丙等市阿克苏市改设为阿克苏镇。1958年5月撤销温宿县,其行政区域并入阿克苏县。1962年恢复温宿县建制,将1958年合并于阿克苏县的原温宿县的行政区域从阿克苏县划出,归温宿县管辖。
1983年8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阿克苏县,设立阿克苏市(县级)。1984年5月7日成立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1984年7月18日,撤销阿克苏镇,将原镇属的4个街道办事处升格为乡建置。1999年城区增设南城街道办事处。
2000年,阿克苏市辖5个街道、2个镇、5个乡。全市总人口561822人,其中:兰干街道 47179人、英巴扎街道 31687人、红桥街道 21849人、新城街道 57031人、南城街道 27086人、喀拉塔勒镇 34277人、阿依库勒镇 33822人、依干其乡 29608人、拜什吐格曼乡 21006人、托普鲁克乡 13093人、库木巴什乡 18975人、托喀依乡 3337人、林园 8492人、兵团阿拉尔局 17884人、良种繁育场 4271人、红旗坡农场 17503人、兵团一团 23049人、兵团二团 11503人、兵团七团 13025人、兵团八团 11160人、兵团九团 20958人、兵团十团 12417人、兵团十一团 11479人、兵团十二团 19722人、兵团十三团 14341人、兵团十四团 13511人、兵团十五团 9885人、兵团十六团 1367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