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简称博州)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准噶尔盆地西南边缘。东经79°53′-83°53′,北纬44°02′-45°23′。东部和东北部与塔城地区相连,南部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相邻,西北部以阿拉套山和别珍套山西段山脊为界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边境线长385千米。全州东西长315千米,南北宽125千米,总面积为24895.68平方千米,总人口439607人(2003年)。有蒙古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汉等35个民族。
地势南北高,中间低,地形由东向西呈坡形逐渐增高。地形特点是“两山夹一谷(博尔塔拉河谷)”。北部为阿拉套山,南部为科古琴山、博罗科努山,中部为博尔塔拉河冲积—洪积平原。境内最低处艾比湖湖面海拔189米。平均海拔高度509.7米,山区海拔一般在2000-2500米之间。境内河流有博尔塔拉河、精河及其支流。属大陆性北温带干旱气候,日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极端最高气温44℃,极端最低气温-36℃,年平均气温3.7~-7.4℃,无霜期153-195天。
历史沿革
博尔塔拉,蒙古语意为“银灰色的草原”。
战国时期至西汉,博尔塔拉先后为塞种、月氏和乌孙的游牧地。魏晋南北朝时为柔然、悦般活动区域。唐朝在此设双河都督府,隶北庭大都护府,为西突厥游牧地。宋至元初属西辽。元时隶属阿里麻里行省,名“博落脱儿”,为卫拉特蒙古游牧地。明为瓦刺游牧地,名“瓦刺”。清初为准噶尔部游牧地,后隶伊犁将军府管辖;1888年设精河厅,隶镇迪道。1913年置精河县,1920年置博尔县,1942年置温泉县。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成立于1954年7月13日,并相继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机构。1983年始设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5年撤销博乐县,成立博乐市。
2000年,博州总人口424040人。其中:博乐市 224869人、精河县 133530人、温泉县 65641人。
博尔塔拉节日多姿多彩,那达慕草原节每年夏秋之际,都要举办那达慕草原节。祭敖包,敖包也叫
“鄂博”,是蒙古语音译,即“石头堆”的意思。祭敖包大多都在草丰马壮的七八月间,由人工堆积而成,数目大小、高低不等,有的还插上树枝,挂上各色布条。阿肯弹唱是哈萨克族民歌中最富民族特色的就是对唱。所谓对唱就是两个阿肯之间的对唱,进行诗歌即兴创作竞技比赛,寻找
机会进行较量,直至挫败对方。英雄史诗《江格尔》是千百年来在蒙古族人民中间广为流传的一部优秀的民间文学作品,主要靠说唱艺人口头流传于民间而保留至今。
气候:属温带大陆性气候,日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极端最高气温44℃,极端最低气温-36℃,年平均气温3. 7--7.4℃,无霜期153-195天。
最佳旅游时间:夏、秋两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