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昌吉”本为“仰吉”之转音,原系突厥语,涵义是“新”的意思。早在《突厥语大词典》和《元史·地理志·西北地附录》里都记载有“仰吉八里”(意为新城)这一名称。 “昌吉”之名大致是由张堡、仰吉八里、昌都刺或昌八里等名逐渐演变而来。《阅微草堂笔记》或《西域水道记》里却说昌吉一名系准噶尔语(蒙古语),是“场圃”的音译,它原是一条河的名称。
乾隆三十八年置昌吉县。1983年改为昌吉市。
西汉时为山北六国中劫国地,晋属高车,北魏属柔然,北周属突厥,隋为西突厥铁勒部,唐为北庭大都护府所辖,宋为高昌国,元属别失八里,明代为瓦剌的牧地,明末清初为准噶尔部游牧地。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筑宁边城,设巡检。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置昌吉县,属甘肃镇西府,辖区范围为今昌吉市和呼图壁县。光绪十三年(1887年)属迪化府。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县辖呼图壁巡检改设为呼图壁县丞。民国七年(1918年) 呼图壁县分设,两县均属迪化道管辖。1950年属迪化专区。1955年后属昌吉回族自治州,1983年12月撤销昌吉县,成立昌吉市。
2000年,昌吉市辖4个街道、4个镇、7个乡。全市总人口387169人,其中:老城街道 18260人、延安北路街道 56968人、延安南路街道 75919人、城郊街道 40138人、五家渠镇 32665人、硫磺沟镇 5848人、三工镇 17846人、榆树沟镇 11391人、二六工乡 10842人、大西渠乡 13988人、佃坝乡 6778人、滨湖乡 8866人、六工乡 11824人、阿什里哈萨克民族乡 7203人、庙尔沟乡 3541人、园艺场 10041人、兵团101团 18006人、兵团103团 16809人、兵团共青团农场 8492人、兵团军户农场 1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