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于田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部,塔里木盆地南缘,昆仑山北麓。南与西藏自治区改则县、日吐县相连,西与策勒县相邻,北与沙雅县接壤。县城木尕拉镇距乌鲁木齐公路里程1300千米。全县总面积39094.83平方千米,总人口221483人(2003年)。有维吾尔、汉、回、哈萨克、柯尔克孜、满等民族。
地势南高北低,整个地形呈斜坡形。自南向北形成高山、山前戈壁、倾斜平原、沙漠等地貌单元,并有典型的冰川、冻土、火山、沙漠等地貌类型。境内发源于山区的大小河流共11条,克里雅河由南向北纵贯全境。属暖温带大陆干旱荒漠气候,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热量资源丰富,光照充足,降水稀少,蒸发量大,春夏多风沙和浮尘等灾害天气,年均气温11.6℃,年均降水44毫米。
历史沿革
清置于阗县,以汉古国名命名。于阗为古代尉迟部落名。1959年简化为于田县。今于田县,维吾尔语仍称克里雅。又称木尕拉。木尕拉,维吾尔语,意为田鼠。
明代称克列牙,清代称克里雅。和阗六城之一。《西域图志》作克勒底雅:“在齐尔拉东二百里,西距额里齐城四百三十里,有城垣居,六城之一。东傍克勒底雅郭勒。”据《回疆志》载,克里雅城周约二里九分余,东西南北各有一门。西汉为扌于弥国地,隶西域都护府。两汉后属于阗。《唐书·西域传》:“于阗东三百里有建德力河,河之东有汗弥居建德力城,亦曰拘弥城即宁弥故城。”宁弥、拘弥、汗弥即《汉书·西域传》之扌于弥:“扌于弥国,王治扌于弥城。”建德力河即克里雅河。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置四品阿奇木伯克,隶和阗办事大臣。光绪八年(1882年)置于阗县,县治初设在喀拉喀什。克里雅为驿站,称凯扬驿。光绪十一年(1885年)县治迁至克里雅,即今木尕拉镇所在地,隶和阗直隶州。1920年隶和阗道。1950年属和阗专区。1959年县名简写为于田。1977年属和田地区。
2000年,于田县辖2个镇、13个乡:木尕拉镇、先拜巴扎镇、加依乡、科克亚乡、阿热勒乡、阿日希乡、兰干乡、斯也克乡、托克日尕孜乡、喀尔肯乡、奥依托克拉乡、阿羌乡、英巴格乡、希吾勒乡、达里雅博依乡。全县总人口212061人,其中:木尕拉镇 37252人、先拜巴扎镇 16586人、加依乡 15370人、科克亚乡 17141人、阿热勒乡 13930人、阿日希乡 6353人、兰干乡 19009人、斯也克乡 18545人、托格日尕孜乡 11728人、喀尔克乡 13186人、奥依托格拉克乡 16377人、阿羌乡 7573人、英巴格乡 8206人、希吾勒乡 3802人、达里亚博依乡 1118人、拉依苏良种场 2299人、县羊场 1273人、于田监狱 2313人。
气候的主要特点是: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热量资源丰富,光照充足,降水稀少,蒸发量大,春夏多风沙和浮尘等灾害天气。多年平均气温为11.6ºC,,多年平均降水量47.7mm,蒸发量是2432.1mm,北部沙漠地带降水量仅为12毫米,多年平均相对温度42%,大于10ºC积温4208.1ºC,年日照总数为2769.5小时,日照率为62%,平原区年总辐射量为143卡/平方厘米,是辐射高值区,大部分灌区多年平均无霜期为213天。平原绿洲年平均风速1.8米/秒,风速以春季最大,平均2.2米/秒,秋冬季最小,平均为1.4米/秒,春季盛行东北风。最佳旅游时间:夏秋两季。
于田维吾尔人民勤劳勇敢,热情好客。凡有来客,不管认识不认识,只要走进家门,都会受到主人的热情招待,拿出家里最好的东西给客人吃,待人接物非常讲究礼貌。在路上遇到尊长和朋友,都要把右手放在胸前行礼,上身向前倾,然后伸出双手,握手问好,相互“撒拉木里空”(你好),然后再问对方父母子女平安。妇女见面后,相互拥抱,右脸面要相互贴一下,并说:“撒拉木”。晚辈相遇时,晚辈先施礼。于田维吾尔族人民对老人非常尊重,对孩子也很爱护。维吾尔族人还有个亲昵的称呼:“阿大西”(好朋友),这种称呼只限于同性之间(男子不能用此称呼女性)。
维族吾尔族人禁忌:
1、在饮食上,禁食猪、狗、驴、骡肉和猛兽猛禽的肉,忌食未经宰杀而自死的动物肉,也禁食所有动物的血。这些禁忌来源于伊斯兰教,现已演变为生活习俗。
2、还忌践踏粮食、碱盐及各种食物,劝人珍惜粮食和劳动成果,不能向火和碱盐吐唾沫。
3、当地维吾尔族人待客和做客都很讲究。在招待客人时,先铺用布做的餐布,忌踩或从餐布上跨过去。客人不可随便拨弄盘中食物,不能嗅食物,不能随便到锅灶前去,不能随便揭看锅盆等炊具,尽可能不剩食物于碗中,不能将饭粒落地,万一掉到地上,要拣起来放在餐布上。要把碗中的饭吃干净。吃馕时,将馕掰成小块吃,不能将整个馕拿在手上吃。吃完饭后不能敲碗碟。做客时,如果有事要离开,不能从人前走过,必须绕到人后走。吃完饭祈祷时,禁止东张西望,嘻笑和起身走动。客人不能随便翻动主人的东西,不能在主人的房子里来回走动。饭前饭后要洗手,洗完后不能乱甩手上的水,必须用毛巾擦干。做客时,应听从主人的安排,如实在不想吃的东西,也要尝一口,以示尊敬,不能完全拒绝。主人给客人倒茶时,客人应双手捧起碗,不能为了表示客气接过茶壶自己倒。
4、和人交谈时,最忌讳吐痰、鼻涕、挖鼻孔、掏耳朵、剪指甲、挠痒等,否则被人认为失礼;在屋内炕上坐下时,不能双腿伸直、脚底朝人或背对他人。不能坐在装有食物的箱子、麻袋、装有盐的袋子和做饭用具上。
5、在服饰方面,禁止穿袒胸露背的衣服及过于短的衣服,忌穿背心短裤在室外活动和做客。不能朝太阳、月亮大小便,往水里撒尿,不能朝天空吐唾沫。
6、维吾尔族对墓地(麻扎)很尊重。路经麻扎时,不能骑马、驴、骡;不许牲畜在墓地内乱跑;不许从墓地上取土,更不许从墓地取土做肥料、建厕所;禁止在墓地、清真寺及大小渠边大小便、吐痰、擤鼻涕。
7、以前,忌讳别人当面赞美自己的孩子,尤其不能用“胖”、“漂亮”等之类的语句;不论是亲戚还是朋友,忌讳一进屋就去抱主人家的孩子,尤其忌讳远道而来的客人去抱,认为这样会使小孩受惊生病;现在,由于科学文化的普及,已没有了这些忌讳。